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本地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及管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
将苏家屯区马耳山南山烽火台遗址等5处文物保护单位列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予以公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与发展。
一、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本地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及管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
将苏家屯区马耳山南山烽火台遗址等5处文物保护单位列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予以公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