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家屯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文件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按照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沈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苏家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苏家屯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涉及妇女工作的内容,在沈阳市妇女《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苏家屯区妇女《规划》。《规划》已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并达成一致,已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
二、主要内容
全文分别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组成,部署了未来十年我区妇女发展的目标任务。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妇女规划(总体目标)为: 未来十年,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为妇女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增强对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的能力,激发妇女创新创造活力,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努力在苏家屯区加速崛起、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功立业,发挥“半边天”作用。
第二部分,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围绕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42项一级主要目标、89项支持性目标和83项策略措施,切实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完善实施制度机制、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经费、加强实施能力建设、加大实施宣传力度、创新实施方式方法、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等方面提出了组织实施要求。
第四部分,监测评估。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统计监测、成果转化利用等方面,对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提出了监测评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