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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城市更新局

日期:2023-03-10 09:56    来源:本站

一、领导班子

李猛

苏家屯区城市更新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苏家屯区城市更新局全面工作,负责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王桂新

苏家屯区城市更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区城市更新局纪检、信访、组织、人事、机关党建及机关事务管理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科,统筹协调信访综合服务大厅事宜。

柳杨

苏家屯区城市更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区城市更新局征收拆迁业务工作,分管管理科,统筹协调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征收补偿中心及各街道征收方面政策业务指导事宜。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本区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二)组织编制城市更新规划、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三)统筹全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组织实施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和产业项目;对具体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编制策划方案;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统筹供地。

(四)负责城市更新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拟订年度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有关工作。负责编制由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预算、搬迁补偿安置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统筹协调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土地整备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资金测算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成本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土地的管理工作,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整理、保护管理和临时利用审批;统筹协调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和测绘工作、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各类用地组报卷前期工作、城市更新项目完善用地手续后的供地有关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涉土项目的招商工作。

(六)统筹指导纳入年度城市更新计划的土地房屋征收、 安置及土地整合归宗工作;统筹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征地、征收工作;负责全区城市更新工作被委托实施单位的政策指导、业务培训。

(七)负责按区政府棚户区改造计划,统筹协调指导棚户区改造工作。

(八)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数据统计 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更新信访稳控、调处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一)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 训内容。

(十二)承担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十三)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 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保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督察督办、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印鉴管理和使用、办公场所运转维护等后勤事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负责人:胡金玉 办公电话:024-89120768

(二)管理科

负责编制城市更新规划、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对纳入储备的工地进行前期管理、保护管理和临时利用审批;协调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和测绘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各类用地组、报卷等前期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完善用地手续后的供地有关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涉土项目的招商工作。

统筹和指导全区征收和回迁安置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拟定年度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有关工作;负责编制由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预算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数据统计;负责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早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城市更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会。

负责人:张洪亮 办公电话:024-29815309

(三)法规科

负责涉法涉诉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参与因征收决定、公告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工作,对拆迁许可证项目做出的行政裁决,履行相关程序,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并向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备案工作;负责对全区征收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征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征收区被征收人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处理归档工作及维稳工作;负责为全区征收政策发过起草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工作;建立健全征收补偿系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司法强制执行的档案工作,做好案件分类。

负责人:李鹏 办公电话:024-89106543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36

邮编:110101

办公时间:9: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4-89120768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单位全称:沈阳市苏家屯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36

邮编:110101

负责人:胡金玉

办公电话:024-8912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