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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3-03-13 12:18    来源:本站

一、领导班子

张帅

苏家屯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发改局全面工作。

安立夫

苏家屯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发改局办公室、综合改革科工作。

王喜顺

苏家屯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作分工:分管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科(管道安全保护科)、价格和粮食物资管理科工作。

郑树辉

苏家屯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发改局项目审批科、产业发展规划科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区级专项规划的立项管理,会签或联合上报需报区政府批准的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七)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区级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八)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平衡全区工业发展规划,参与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研究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推进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解决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研究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了解掌握全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发挥产业创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创新型人才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十二)负责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依法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研究全区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十四)协调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十五)协调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综合协调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相关工作,在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争取上级支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落实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促进节水、促进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产业化的价格扶持政策,并依法指定我区相关配套措施。

(十六)拟订全区价格改革及定价、调价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区管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的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拟订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按授权制定和调整全区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执行价格听证制度。组织对农产品、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

(十七)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我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协调管理我区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储备粮棉行政管理。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置国家投资项目,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文字综合、会务、机要、档案和后勤管理等日常工作的运转,综合协调上级部门及其他科室业务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承担信息、宣传、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及信息网站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财务、国有资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事、机构编制管理、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法制工作,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人:赵妍 办公电话:024-89813340

(二)产业发展规划科。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负责综合分析农业、工业发展情况,衔接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工业、服务业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联合申报工作;审核并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及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进口设备免税工作。协调推进开发区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新产业新业态形成。推进现代物流业及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政策、规划和指导性意见及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负责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对口支援新疆、西藏(产业援助)、三峡库区和阜新资金项目工作及日常工作。牵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京沈对口合作工作的组织推进,调度合作项目推进落实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有关工作。

负责人:李津 办公电话:024-89813213

(三)综合改革科。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全区经济形势,汇总分析全区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落实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指标任务,统筹分解第三产业增加值。协调生产要素,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组织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化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组织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研究提出金融发展和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推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负责拟定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董冶 办公电话:024-89810121

(四)项目审批科。负责编制全区重点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全区重点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区重点项目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等工作。组织包装策划重大项目,编制全区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重点项目产业化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

负责区级审批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拟订行政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与区各职能部门联合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人:迟艳磊 办公电话:024-83894713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管道安全保护科)。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承担组织落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任务。提出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安排意见。组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监测、分析交通运输的发展状况,参与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适时组织发布推介,督促检査项目推进情况。协调推进民间投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能源(包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负责能源战备,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按规定权限,负责规划能源项目布局和建设,管理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依法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和隐患整治工作。承担燃气汽车推广工作。

负责人:孙彦国  办公电话:024-89812606

(六)价格和粮食物资管理科。负责落实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区管服务价格。贯彻执行市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经营商品等收费的政策法规。负责区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价格收益情况调查。监测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和应急监测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的收购、储存、轮换、调拨、销售等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粮食市场的管理和全区粮食应急工作。审批粮食经营业户的粮食收购许可证,依法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对粮食经营、储存卫生、质检等方面开展督查工作。指导粮食和物资保管工作,负责粮食安全生产、安全防火督促检查工作,统计并报送全区粮食购、销数量等粮食报表和信息工作。承担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负责人:金汉江 办公电话:024-29819102

  1.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翠柏路14

邮政编码:110101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4-89813340

五、对外服务窗口及服务流程

办公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E区工程建设专区发改局综合窗口、 人防办窗口

邮政编码:110101

负责人:迟艳磊、李津

办公电话:024-29829880、024-2982997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服务事项及服务流程:

项目备案流程:进入辽宁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登录】—选择【法人用户】登录—点击【项目申报】—选择上报类型—仔细填写项目内容—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生成项目代码完成备案。

人防审批流程: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人防审核——人防审批办结

六、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单位全称:沈阳市苏家屯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翠柏路14

邮编:110101

负责人:赵妍

办公电话:024-8981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