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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3-03-10 11:29    来源:本站

一、领导班子

卜万成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组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办公电话:024-89830798

姜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移交安置、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军休、双拥工作。分管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党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则,研究拟订本地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本部门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业务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党务和群团工作;负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上级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救援工作。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上级关于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

负责人:吴晓薇办公电话:024-89822764

(二)双拥工作科

负责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组织实施创建双拥模范城(区、县)活动;组织策划重大节日军地走访慰问活动;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参加地方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等工作;协调解决军民矛盾、纠纷,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邵健

四、对外服务窗口

负责人:刘宇峰

对外窗口地址:苏家屯区雪松路4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对外窗口电话:024-89127355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2号

邮政编码:110101

办公时间:9:00-11:30,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4-89822764

六、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公开)

办公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2号

邮政编码:110101

负责人:商晓东

办公电话:024-89822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