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陈相街道办事处
一、领导简介
刘世刚
陈相街道党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街道党工委、人大全面工作。分管秸秆禁烧工作。
韩姝颖
陈相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分管审计、招商引资、旅游、政治协商工作。
陈春艳
陈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机关财经、固定资产、审计、物资采购工作。
蒋世柱
陈相街道纪工委书记
监察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街道纪工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方面工作。
付海会
陈相街道武装部长
工作分工:分管武装、宣传、组织、政法、群团、信访维稳、禁毒反恐、绩效考核、征收拆迁、控违拆违(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交通、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管理、房屋建设、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爱国卫生、市容市貌、垃圾分类、水资源保护、秸秆禁烧、除雪等方面工作。
王媛媛
陈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农业、农机、畜牧、水产、水利、科技科普、农经管理;发展改革、经济运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监测、营商环境;各项常规统计等工作。
王冬蕾
陈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教育(校车)、文体广电、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残联、红十字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疫情等方面工作。
纪欣伟
陈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统战、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防汛抗旱、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方面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地区资源,协调辖区地区资源,协调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统筹推进党的建设。
3.加强对本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推进平安建设、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工作。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5.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
7.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领导街道办事处、街道纪工委、人大街道工委、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等章程开展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及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受区政府委托,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管理辖区的行政工作。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项目用地保障、企业帮扶、落实相关政策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管理、农机、畜牧、水产、科技科普、林业、水利、土地管理、农经管理等工作;负责在地统计等相关工作,负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发展,推动区域振兴。
3.强化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区、街分工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开展防火、除雪和环境保护等工作;落实辖区内物业管理和住宅区治理相关工作;落实人民防空、垃圾分类、河长制相关工作;落实房屋征收等工作;协助开展集体土地上房屋建设、拆违控违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交通、自然资源等相关工作。
4.负责应急管理、应急救助相关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监管、森林防火属地责任;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抢险救灾、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紧急任务等相关工作。
5.负责居(村)民委员会建设,推进居(村)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村)治理,推动形成社区(村)共治合力。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村)发展服务。搞好社区(村)服务工作,做好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发展便民利民的服务事业,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6.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7.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社保、医保、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卫生健康、养老、教育、住房保障、政务服务等政策措施,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优化公共服务,加强街道和社会党政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与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网格管理和综合指挥平台建设。
8.配合相关部门履行好市场监督、劳动保障、职责健康、双拥优抚、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职责。
9.承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街道纪工委主要职责
街道纪工委在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双重领导下,负责本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设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国家安全等相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干部队伍、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人民武装工作;面向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建活动、提供党建工作指导和服务;负责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依法行政、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民生诉求的受理、分派、办结和反馈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等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辑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执行财政预算,执法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村)建设指导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权限,负责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技等方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整;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落实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会捐赠、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落实殡葬管理相关工作;落实老龄、残疾人服务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学前教育、未成年人教育和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承担红十字会工作。
负责指导社区(村)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社区(村)开展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社区(村)服务志愿者队伍;负责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以及小区党群服务站的建设和社区(村)网格日常管理等工作;协调、检查、监督社区(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执行情况,对各社区(村)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社区(村)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消防安全监管、森林防火等工作的属地责任;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护林防火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紧急任务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等工作。
(五)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承担城市精细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防病除害、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林业相关工作;负责街道、社区(村)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产监管服务等工作,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落实人民防控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配合有关开展环保督查相关工作;落实房屋征收相关工作;负责违建信息的上报工作,协助开展集体土地上房屋建设、拆违控违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交通、自然资源等相关工作。
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协助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排查环境违法信息和环境事故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舆情,制止环境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污染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面向公众组织开展环保社会宣传活动。
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
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人居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街道辖区内河长制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负责水利相关工作;负责加强生态建设、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技术综合技术培训工作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
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做好牵线搭桥、促进地区扩大税源等工作;负责统筹区域经济运行,监测区域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推进区域经济发展;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营中的难题,落实相关政策等;负责本地区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各项常规统计、抽样调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等工作;负责对接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
平安建设办公室。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扫黑除恶、国家安全、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等工作;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充分发动群众,加强对实有人口、禁毒、特种行业、要害部位、出租房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网格化等方面的管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减少社会治安问题;负责社区戒毒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协调开展邪教防范和处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农民工维权相关工作。
沈阳市苏家屯区监察委员会驻陈相街道监察办公室。按照《关于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干部配备有关事项的通知》(辽纪发〔2018〕12号)要求,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为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机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根据区监察委员会授权,履行监察职责;设主任、副主任、监管员,主任由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员由街道专职纪检干部担任,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重点是日常监督。监管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干部任免、管理监督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街道纪工委做好区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和职责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蛇山路18号
邮政编码:110112
联系方式:024-89570346
办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五、对外服务窗口及服务流程
办公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蛇山路18号
邮政编码:110112
负责人:赵松松
办公电话:024-89571154
服务事项及服务流程:
1.人口计生窗口
负责人:宗萍
办公电话:024-89571154
2.生育登记单办理
一孩生育单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薄
4.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
二孩多孩生育单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薄
4、独生子女证明
5、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
6、一孩生育登记单和一孩出生证书等(多孩办理还需要提供二孩生育登记单和二孩出生证书)
(二)补办光荣证办理
光荣证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1、审批表或光荣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3、一家三口身份证原件
4、一家三口户口薄原件、
5、一孩生育单和出生证明
6、夫妻双方各填写一份承诺书
二、劳动就业窗口
负责人:任美娇
办公电话:024-89571154
1.失业登记:失业人员申请服务→填写失业登记表→指导线上办理或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2.就业创业证办理:自然人申请服务→自然人提供个人信息→指导线上办理或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3. 申请办理个人求职登记与职业介绍系统录入—企业招聘、个人求职。
(1)个人求职:持身份证申请服务→登记个人求职信息→依据求职人员基本情况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提供人岗对接服务→指导线上办理或将相关信息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2)企业招聘:招聘单位持委托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申请服务→核查招聘单位资质→登记招聘信息并对招聘信息进行核验→依据招聘单位相关情况提供人岗对接服务→指导线上办理或将相关信息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4.就业创业证年审:自然人申请服务→就业失业状态核实更新→完成年审。
农村低保窗口
负责人:尤鑫
办公电话:024-89574377
1、初次申领
村(社区)受理→村(社区)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街道根据村(社区)提供材料在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对该户进行家庭经济核对→街道根据系统返回的核对报告和村(社区)入户调查情况判定该户是否符合低保标准并协助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低保户街道负责录入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并提交区民政局→村(社区)公示→区民政审批并出据低保证→街道每月提报一卡通为低保户进行当月低保金发放→每年街道对在保低保户进行低保调标及低保证年审。
2、低保证迁移
申请人提供材料,村(社区)集齐材料送至街道→符合标准的低保户由街道负责在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办理迁入和迁出。
3、低保证注销
家属提供死亡证明,街道在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系统中注销,并把相关材料报送区民政局。
残联窗口
负责人:杨继红
办公电话:024-89574377
残疾人证:
初次申领、残疾证升级
社区受理→街道办理,录入沈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医院评残→社区公示→区残联办理,录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管理信息系统,审批后出证。
多重残疾证
①初次申领多重:初次申领多重与初次申领办证手续和程序一样,照片需要多2张;
②已有残疾证,申领多重:有残疾证申领多重的与办理升级的手续和程序一样,升级的是在原来的残疾类别上进行残疾评定,而多重是更换残疾类别进行残疾评定,需要上交原有残疾证。
残疾证更改信息
①更改联系人:持智力、精神残疾和未满16周岁的残疾证,可更改联系人,其他类别有行为能力无监护人。按照《民法总则》里监护人顺序规定更改。
②信息错误:可持正确的有效证件,立即更改。
残疾人证迁移
①迁出:残疾人本人或家属提供最新的户籍证明及残疾证,到区残联办理残疾证的相关档案,区残联封存好档案,由残疾人本人或家属带残疾证档案到户籍残联办理迁出。
②迁入:残疾人本人或者家属携带残疾证相关档案,并提供最新户籍地社区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4张2村白底照片,到区残联办理迁入。
残疾人证残损换新、补残疾证
①残损换新:提供破损的残疾证及一张白底2寸照片,街道到区残联出证后发放
②补残疾证:提供一张白底2寸照片,街道到区残联出证后发放
残疾人证注销
提供死亡证明,街道在中残联系统中注销。
一级残救助: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申请→街道受理→街道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报到市残联→市残联审批合格后由区财政通过信用社打卡支付。
辅具发放:
社区申请→街道适配评估→街道公示→社区提供服务(发放)→跟踪回访→数据录入中残联系统和沈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
残疾儿童少年和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助学金: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街道受理后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上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审批合格后有区残联通过银行打卡支付。
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助学金
残疾人申请入学报名,每学年年底沈阳国家开放大学将学员名单上报市残联,经市残联统一审批,下拨助学金后,通知残疾人学员到区残联签字按手印进行学费及书本费报销。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区残联申请→区残联评估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属于手术项目的,有监护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实施手术智力。属于康复训练的,由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收康复服务。(康复训练要达到时限要求)。
残疾人C5驾照补贴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申请→街道受理→街道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审批合格后,由区残联发放补贴。
重度残疾人55-59周岁养老保险补贴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申请→区残联在社保局提取名单→街道核实上报材料→区残联报送信息到区财政→区财政拨款通过信用社打卡支付。
残疾人意外伤害险
每年指定时间内全街持证残疾人免费参保意外险,残疾人有出险的情况拨打电话95519。
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街道受理→街道上报区残联→经区残联审核后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审批合格后,区残联通过银行打开支付。
爱心惠残卡
社区申请→街道上报名单并到区残联取卡→街道下发。
残疾人免费乘车卡
社区申请(收取押金20元)→街道上报区残联→区残联上报市残联→制卡后逐层下发。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社区申请→街道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通过后进行改造。
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
1、3月20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持相关证件和购车凭证向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
2、3月30日前,区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及机动轮椅车进行登记、建党汇总后,向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
经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各区财政部门,区残联财务发放到残疾人各账户。
综合窗口
1.高龄补贴
符合年龄要求的申请人或家属到所在村(社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填写申请表→街道审核→村(社区)登入沈阳市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基本信息录入→街道在沈阳市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初审并系统提报区民政局,街道把申请人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沈阳市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街道提报一卡通进行当月补贴。
2.临时救助
村(社区)申请并提供材料→街道审核并协助村(社区)及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村(社区)公示→街道录入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提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批→街道发放临时救助金
3.60年代精简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街道受理后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核后街道每月提报一卡通发放当月补贴→每年街道对60年代精简证负责年审。
养老保险窗口
负责人:高兵
办公电话:024-89571154
养老新参保业务: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填写参保登记表。
村(社区)协办人员检查参保人员登记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并签字加盖公章,于每月开盘之前上报到街道。
个人缴费标准:
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参保成功之后本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缴纳费用。1是到农村信用社办理银行卡并做好代扣协议。2是本人在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选档缴费。
退休业务:
由街道每月筛查到龄退休人员并做好登记,并由村(社区)二次核查到龄人员的身份信息并通知本人办理退休业务。
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两张要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报送到街道办事处并签字。
补缴业务:
参保人员本人存在欠费情况可到街道办事处或当地村(居)委会咨询所欠费年限,如有补缴意愿的可提供申请并由街道办事人员统一做补缴业务。
补缴业务办理成功之后本人可到农村信用社存钱等待税务统一批扣。或者在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缴费。
变更业务:
本人存在姓名、银行卡号、身份等变更项目,需提供所变更业务的要件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填写变更登记表并由村(社区)统一上报至街道。
注销业务:
死亡注销:需由家属提供死亡证明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填写注销表并由村(社区)统一上报至街道。
退保:如本人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需在退休之后携带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和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两张要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填写注销表并由村(社区)统一上报至街道。
暂停缴费:如本人有暂停缴费需求可委托户籍所在村(社区)到街道办事处登记并由街道办事人员操作暂停业务。